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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浙江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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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连续两年出让金百分百到位
天台重点打击恶意欠缴行为
  经过分类处置、分期缴交、多管齐下、全方位催缴,天台县终于全面根除土地出让金欠缴这一“顽疾”。在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2.35亿元的同时,连续两年实现当年度出让金100%到位。

  近年来,天台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但在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出让金欠缴的顽疾。到2005年5月,全县欠缴土地出让金共2.35亿元,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天台县深究根源,不断完善工作中的不足,重点打击开发商恶意欠缴行为。该县根据欠缴的不同情况,确定了分类处置、分期缴交、多管齐下、全方位催缴的工作思路。

  “土地出让涉及拆迁、拍卖、规划等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考虑周详。否则,既不利于出让金的收缴,更不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叶海明深有感触地说。

  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第一是必须“净地”出让,对地上附着物补偿未妥善处理,拆迁安置未全面完成的地块,坚决不予出让,杜绝开发商欠缴借口。第二是土地出让后1个月内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出让金收缴到位情况,并作为此后土地出让的重要依据,对于上一宗出让项目没有结算清楚的,一般情况下不再审批下一个出让项目。第三是适当控制土地出让总量,做到房源多、品质升、价格稳。第四是规范收支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县政府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不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1%。。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国土、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反馈及时。

  土地出让金收缴的全面规范,使房地产市场更趋成熟。天台县房地产企业走上了优胜劣汰、做强做大的良性发展之路。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从18家减至15家,其中新设立3家。(杨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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