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龙轩) 在2008年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平阳县实施“村官承诺”公示考核制,使当选人的各项当选承诺有了一个规范、公开、制度化的监督考核体系。
平阳是一个农业大县,有583个行政村,数量多,经济实力差异大,候选人的各种竞选许诺,虽然对选情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性规范,随意性大,选后监督难,往往成为整个选举活动中的“软肋”,甚至为今后的基层工作埋下各种隐患。
为此,该县此次推出的“村官承诺”公示考核制,不仅对各候选人的竞选许诺张榜公示,还将对胜选后当选人的承诺进行定期考核公示,使竞选承诺变为贯穿始终的任期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