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吉利作为公务用车的“第一个吃螃蟹者”,是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改善基层专利行政执法条件,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开全国之先河,为全省基层专利管理机关统一配置行政执法用车。执法用车采用何种车型?省科技厅领导班子经过研究,把目光瞄准了吉利等拥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务型轿车。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我们科技和知识产权部门责无旁贷,理应带这个头。”省科技厅此举的背后,蕴藏深意:在他们看来,通过政府采购,最终选定吉利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用车,就等于给全省企业自主创新树立了一面旗帜,明确了一个导向,表明了一种态度。
采购结果刚一出台,也曾激起波澜。有人担心:吉利车质量过不过关?售后服务跟不跟得上?有人质疑:全省公务车采购中从未采购过吉利车,何必挑这个头,担这份险?
但省科技厅领导班子不为所动。厅主要领导说:“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要落到实处,嘴上讲得再多,抵不上一次具体的购车行为。”
省财政厅对此也态度鲜明,给予积极支持,厅主要领导还专门在有关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执法用车的报告上签署了意见。
作为具体经办此事的牵头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反复与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坚等探讨落实方案,加快节奏办理有关手续。2007年4月,经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两阶段采购,吉利被确定为浙江省公务用车入围供应商之一。同年11月,省财政厅下达知识产权执法用车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同年12月,省科技厅、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联合下达了知识产权执法用车专项指标。
“对自主品牌汽车,政府采购不仅要敞开大门,还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人说。吉利集团总裁助理潘玲珠讲了这样一段“小插曲”:浙江省政府采购汽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时,由于不了解有关程序,她对吉利车能否参加招标心怀忐忑,几经辗转,才找到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谁知刚一自报家门,快人快语的俞建玉处长第一句话就是“找你们找得好苦啊!”原来她正在四处联系,希望吉利参加此次招标呢。
更让吉利人惊喜的是,在公务用车预入围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中,省政府采购中心还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了像吉利等拥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车型加分待遇。
但吉利车享受这种优先待遇,是建立在其自身所具有的市场竞争优势基础上的。事实上,在车辆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毫不疏忽,严格把关,并多次与吉利公司沟通,使车辆保修由原先的“2年或6万公里”增加到“3年或10万公里,10次免费保养”。
马达轰鸣,远景疾驰,风光无限。那奔腾的车流,见证了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的深邃眼光和责任担当,展示着吉利人不甘人后、勇于拼搏的雄心壮志和不凡业绩,更激励着浙江企业创业创新,自强不息,在建设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的道路上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