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清晨时分,成都黉门街一高档小区院内,百元大钞一扎扎、一张张往下落……“天上掉钱啦!”路过此处的人无不惊呼,争相弯腰捡钱。估计总数在10万元左右,其中6名小学生将捡到的4万余元交给了校方,随后由校方上交到武侯公安分局玉林派出所。而其余的钱财被人捡走后杳无音讯。让人不解的是,神秘的钱主人至今没与警方联系。
这是一座开放式的高档住宅区,位于黉门街和国学巷交界处,交通便利,小区外侧未设围墙,路人可以从多个侧门进入院内。事发早上7时40分许,保洁人员刚打扫过花坛,离开不久天上就掉钱了。大姐说她是通过观看监控录像得知这事的,“很多人来捡钱,有小孩也有大人,有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抱走了好几摞钱哦!”大姐称,捡钱者不下20人。
与“黉门公馆”一巷之隔的是成都市红专西路小学,该校学生多会穿过小区的花坛到达学校。“学生抱着钱跑来交给我,兴奋地喊着‘老师,天上掉钱啦!’我简直觉得像做梦。”该校本周的值周行政老师卫启平回忆说。
经校方清点,5名学生一共上交44200元钱,其中共有三扎一万元的,剩下的为散钞,经检验全是真钞。校方随即带领几名捡拾学生将钱交到了玉林派出所。昨日上午,又一个捡钱学生的家长将1000元钱交给了派出所,目前,派出所共收到捡拾款45200元。“据这些小学生说,当时还有很多大人也捡了钱,但至今为止只有学生把钱交来了。”当日的值班民警周长青说。
事发后,警察已经两次找到该小区物管协商寻找失主一事。由于小区监控录像里不能看见钱是从哪家窗户撒出,警方建议利用张贴启事的办法寻找钱的主人。但目前还没有一个人到派出所报称财物遗失, 4万余元暂由玉林派出所代为保管。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遗失物在发出招领通知经过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应归国家所有。而对于期限未作出明确界定;《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半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据《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