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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统计局
2008年3月17日

  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统计局

  2008年3月17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第二次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20万人,填报普查表1581.25万张。通过普查,掌握了我省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农普办部署,我省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省抽选了2700余户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抽选了1300个普查小区的住户普查表、单位表、村表和乡表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06%,原始数据差错率0.11%。数据质量达到国务院农普办规定的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农普办和浙江省统计局现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486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461个,镇754个,街道264个,具有行政职能的乡级农场7个;33388个村级组织,其中32979个村,338个居委会,71个具有村民委员会职能的农场;908.94万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889.46万个。

  一、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

  1.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00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608.96万户。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占31.5%。全省共有农业产业活动单位4.15万个,其中未注册单位1.06万个。

  表1 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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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业从业人员

  2006年末,全省农业从业人员509.66万人,其中,男性占51.8%,女性占48.2%。按年龄分,20岁以下占0.7%,21-30岁占4.9%,31-40岁占15.4%,41-50岁占26.0%,51岁以上占53.0%;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15.2 %,小学占55.8%,初中占26.0 %,高中占2.9%,大专及以上占0.1%。

  表2 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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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农业技术人员

  2006年末,全省在村级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共有农业技术人员19.24万人,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的3.70万人。按职称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0.22万人、2.88万人和16.14万人。

  表3 农业技术人员数量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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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农业机械及使用情况

  2006年末,全省大中型拖拉机1.64万台,小型拖拉机8.37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0.31万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3.35万台,联合收割机0.82万台。

  表4 主要农业机械数量

  单位: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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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53.2%,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45.4%,喷灌面积和滴灌渗灌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4%和0.7%。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0.5%,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36.3%。

  表5 农业机械使用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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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设施农业

  2006年末,全省温室面积为0.80千公顷,大棚面积29.40千公顷,中小棚面积6.74千公顷。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27.89千公顷,食用菌3.98千公顷,水果14.62千公顷,园艺苗木2.22千公顷。

  表6 设施农业情况

  单位: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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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的资料范围为全省1215个乡镇和33317个村级区域。

  1.交通、道路

  2006年末,乡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在一小时车程内的占84.5%,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公里之内的占83.4%。

  2006年末,97.6%的村和88.7%的自然村通公路。76.3%的村进村公路路面以水泥路面为主,66.4%的村村内道路路面以水泥路面为主,58.3%的村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60.0%的村有列入“乡村康庄”工程改造的乡村公路。

  表7 有交通设施的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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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力、通讯

  2006年末,99.0%的乡镇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75.2%的乡镇有邮电所;100%的村和99.6%的自然村通电;99.4%的村和95.6%的自然村通电话。

  表8 有电力、通讯设施的乡镇或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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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化教育

  2006年末,14.8%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37.0%的乡镇有公园。

  76.4%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70.1%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58.7%的村从“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中直接受益。99.0%的村和95.7%的自然村能接收电视节目,91.2%的村和86.8%的自然村安装了有线电视,91.5%的村能接收广播节目,77.8%的村安装了有线广播,77.4%的村能用ADSL、LAN等宽带方式上网,85.1%的村开通农民信箱。30.2%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30.3%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1.8%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74.6%的村有老年活动室,22.0%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表9 有文化教育设施的乡镇或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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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环境卫生

  在本次普查的754个镇中,83.4%的镇实施集中供水,30.6%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83.8%的镇有垃圾处理站。

  53.0%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38.3%的村从“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中直接受益,61.9%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9.0%的村有沼气池,47.1%的村有公共厕所。

  表10 有卫生处理设施的镇或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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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06年末,99.5%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77.0%的乡镇有敬老院。

  67.1%的村距离医院、卫生院在3公里以内,49.8%的村有卫生室。51.2%的村有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

  表11 有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及人员的乡镇或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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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金融商业机构与市场建设

  2006年末,62.4%的乡镇有综合市场,37.6%的乡镇有专业市场,28.4%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12.0%的乡镇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市场。86.2%的乡镇有储蓄所。

  35.5%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4.7%的村有“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的连锁超市放心店。

  表12 有金融商业机构、市场的乡镇或村比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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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资料范围为全省33317个村民委员会和有集体所有制农业用地或农业户籍人口的居民委员会(不包括具有村民委员会职能的农场)所辖地域内居住1年以上的889.46万户家庭户。

  1.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75.46平方米。99.0%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780.54万户,占87.8%;拥有2处住宅的93.74万户,占10.5%;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5.91万户,占0.7%。

  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楼房的758.55万户,占85.3%;居住平房的129.00万户,占14.5%;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1.91万户,占0.2%。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混和砖木结构。住宅为砖混结构的535.63万户,占60.2%;砖木结构的275.86万户,占31.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51.92万户,占5.8%;其他结构的26.05万户,占2.9%。

  表13 住房面积与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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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饮用水

  使用管道水的住户741.33万户,占83.4%。527.29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59.3%;95.18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10.7%;206.66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23.2%;38.58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4.3%;16.50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1.9%;5.25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0.6%。有7.99万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0.9%。

  表14 饮用水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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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煤气、天然气。其中,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519.72万户,占58.4%;主要使用柴草的350.74万户,占39.4%;使用其他能源的19.01万户,占2.2%。

  表15 按主要使用的炊事能源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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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515.54万户,占58.0%;使用旱厕的85.07万户,占9.6%;使用简易厕所的288.85万户,占32.5%。

  表16 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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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115.3台、固定电话72.3部、手机114.7部、电脑10.2台、摩托车40.8辆、生活用汽车7.4辆。

  表17 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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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

  1.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2251.76万人。其中,男劳动力1185.25万人,占52.6%;女劳动力1066.52万人,占47.4%。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及以下217.08万人,占9.6%;21-30岁414.75万人,占18.4%;31-40岁589.19万人,占26.2%;41-50岁509.91万人,占22.6%;50岁以上520.83万人,占23.1%。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140.90万人,占6.3%;小学文化程度823.25万人,占36.6%;初中文化程度1009.40万人,占44.8%;高中文化程度246.84万人,占11.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1.37万人,占1.4%。

  表18 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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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从业劳动力1999.1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8.8%。其中,在第一产业就业的占24.1%;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占53.2%;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占22.7%。(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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