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救两名受伤农民工,主治医生自愿向医院担保并垫付了医疗费。而在农民工出院后,本来写欠条承担还款责任的包工头的弟弟却欠款不还。医生只得起诉了对方,日前此案在北京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开庭审理。
“做了好事还要自己打官司要钱,我以后都不敢做好事了。”原告申先生是某部队医院外科门诊的医生。开庭时间已过,被告席上仍是空无一人。在等待了15分钟后,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去年6月3日,两名在车祸中受伤的农民工被送进医院救治。申先生说,当时把农民工送到医院的是包工头的弟弟樊某,医院要求缴纳住院费6000元,而樊某随身只带了2000元钱。当时情况紧急,其中一名伤者颅底骨折,负责抢救的申先生考虑到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医生的职业道德,他毅然向医院担保,保证了抢救的及时实施。双方签了还款字条,樊某还留下了身份证作为抵押。
去年6月13日,两名农民工出院,樊某答应剩余医疗费3877.16元在5天内付给医院。此后,申先生多次催要,但樊某拖欠至今。因为申先生向医院做了担保,他只得先行垫付了这3877.16元医疗费。无奈之下,申先生将樊某诉至法院。申先生说,这种医生担保急救病人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病人出院后都还了钱。
当缺席审判结束时,樊某才赶到了法庭。他坐上被告席,解释说自己的车坏了,耽搁在路上。法庭随即主持了调解,樊某承认自己写了欠条,可他不同意还钱。樊某认为,写欠条是为了让医院救人,医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自己当天只是受包工头的委托到医院帮忙,他也是打工者,没有为受伤民工出钱治疗的义务,申先生应该向两名农民工要钱。
“签了字不算数那还有信用么?”法官向樊某解释说,按照法律关系,谁签字就应该由谁来还钱,“如果你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包工头支付,可以再找包工头去追要。”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