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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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6版:浙江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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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新房免物管费
这种承诺能兑现吗?
· 2008杭州新盘销售大起底
· 节前宁波市民购房意向低迷
节后楼市更趋理性
· 别被打折晃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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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别被打折晃了眼
  别被打折晃了眼

  相对而言,岁末年初是房地产销售淡季,不少项目会推出不同类型的优惠活动,有的直接降价,有的打折优惠,有的送礼抽奖……如何在促销大潮中捡到“便宜”,免受“冲动的惩罚”?

  诱惑1:直接降价

  近日,笔者发现有媒体报道,一楼盘降价最多达40万元。随后,笔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该项目,原来要想拿到这40万元的优惠,你得买套价值800万元的房子。这样一算,也就5个百分点的优惠。

  解析:每年的年底年初是销售淡季,不少项目会推出“直接降价”这种优惠,降价幅度从一两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不过,消费者不要只看到降价的金额,要把这个金额折合到房价里,算算到底降了多少个百分点。当然,还要问清楚这套房子降价的原因,想想这个原因对你今后使用这套房子的影响大不大。

  诱惑2:打折优惠

  最近,有不少项目推出打折优惠,从9.3折到9.9折不等。笔者随机来到一个有折扣的项目询问,能打9.3折优惠的户型,要么在一层要么在顶层,而且朝向都不好。

  解析:买的没有卖的精。特价房肯定有特别之处。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特价房的时候,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找出这个“特别之处”,再考虑自己能否接受它。而一些项目的一次性付款才有的折扣,对于需要贷款的业主来说形同虚设。

  诱惑3:送礼抽奖

  一楼送花园、顶楼赠露台,还有车位、物管费……买房的赠品花样繁多。而对于一些抽奖活动,要看清楚中奖概率有多高,奖品对自己有啥用。

  解析: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顶层露台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开发商送出的只是露台的使用权。如果开发商与业主已经在协议中约定赠送关系,那么,底层业主享有该花园的所有权,同时应履行该花园所应承担的物管费;而如果开发商在赠送底层花园时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进行任何声明,那么,该花园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诱惑4:无理由退房

  “无理由退房”,这一招看起来是开发商冒很大风险为消费者着想,但房子毕竟不同于一般小件消费品,真要退起来谈何容易。

  解析:首先,装修入住几年后,这种浓厚的感情寄托实在是非金钱可以估价?岂能动辄割舍;其次,买房是“宽进严出”,想退房程序一大堆;其三,开发商都是项目公司,房子卖完后可能项目公司就不存在了,届时即使想退房恐怕也找不到卖主。

  (黄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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