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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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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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不了,就留在城里过年吧
· 除夕,留在医院做护工
· 建议将死亡赔偿标准
提至300万元
· 流浪8年的老汉终于找到儿子了
· 为“送温暖”去打工
· “新上海人”选择留沪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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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除夕,留在医院做护工
  【人物名片:童雪蓝,女,1967年生,来温州务工10年,一直在温州第三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做护工,浙江建德人。】

  前几天,我和老公把回老家的火车票退了,决定再次留在温州第三人民医院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

  其实早在1个月前,我和丈夫就打算今年回家过年。一是来温做护工已10年,还没有一次回家过年;二是鼠年初五刚好儿子18周岁,一家人想好好聚聚办个生日宴会。然而,就在我们打点完行装准备上路的时候,原本答应在温过年的护工同事两夫妻接到长途电话,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急等回家照顾。

  我开始根本不想接这个活儿,也不稀罕多挣那份一天六十元的工钱,因为一年忙到头,我们都太需要休息,也太想家了。可是最终我们夫妻俩“让步”了——这个病房有14位病人不得不在医院里过年,翻身擦背吃饭大小便一大堆事儿,还有拿药、送化验单等“跑腿活”,临时“替工”又不好找,我们就只能克服困难继续留在这里了。

  由于这里是重症监护室,我得每天早晨4时半起床,给病人们擦一次身体,中午再擦一次,这只是“规定动作”,其间多少次就数也数不清了。记得去年除夕,我一个人连续上班40个小时,等全部忙完后都已是第二年初一清晨了。

  不过,我对这里还是挺有感情的,毕竟干了10年,跟这里的护士们也结下了很深的友谊。儿子也挺支持这份工作。过两天他也要来温州和我们一起过年,但我也只能年后才有时间,陪他出去买件新衣了。

  童雪蓝 口述 记者 李扬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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