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论坛上的评论
淙淙溪流:希望患者家属尽量能够配合医院,像这样能够及时得到上级医疗部门的支持和主管领导的表态,按特殊情况处理,其实也不容易,往往时间不允许啊。
将军决战:这些医务工作者是真正的、有脊梁的职业工作者,佩服、致敬!这和北京的那几位比,多么鲜明的旗帜,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旗帜。建议卫生部大力表彰这些医务工作者。
渝蓉地区:这充其量是一种责任心和勇气。幸运的是他们(碰巧)成功了。只有法律、条例、规定上的修改完善才是真正的进步。
腾讯新闻网上的评论
腾讯网友(北京市):这么一折腾,医药费估计不菲,那个病人的丈夫说不定会为了逃避医药费,将医院告上法庭。
腾讯网友(江苏省):此事整个过程医方相当尽责。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尤其难能可贵。我就不明白怎么现在就有这些让人不理解的丈夫呢?
新浪网站上的评论
新浪网友(IP:218.0.121):善,大善。不能因为害怕担责任,而漠视生命的的逝去。医生的医德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体现,内心的道德和责任,告诉他们这样做是对的。我支持你们。
新浪网友(IP:116.25.172):这是法律、道德和社会复杂性在本案中的特例,难以复制。如果此种情况作为惯例,则可能会被一些不良医院和不良医生滥用,加重患者及其家属的负担;如果机械地遵循非患者家属签字同意不得手术,则本案中患者将陷于不保。此类情况,应当加大患者自己签字(如果她仍是清醒且能够自己签字的情况下)的效力。
新浪网友(IP:124.203.186):大家想一下,如果病人手术不成功或手术后死亡了呢?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手术危险性是非常大的。如果病人死了,大家还会支持和同情卫生局、医院和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