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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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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村村有“放心店” 监督网全覆盖
绍兴县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近年来,绍兴县采取“政府牵头、企业融入、群众参与、部门推进”的工作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全力开展了“三网一制度”(即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商品准入制度)建设。至去年上半年,全县302个行政村已开设农村“放心店”307家、19个镇(街)都建立了连锁超市,实现了镇镇有“连锁超市”、村村有“放心店”的工作目标。

  政府牵头,实现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绍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财政拨款150万元,用于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的宣传和“三网一制度”的建设;同时,县镇二级还每年筹措资金,用于县镇二级农村消费维权基金及农村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补贴和奖励。

  企业融入,实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绍兴县确定了“放心店”选点的要求、程序及软硬件要求。决定以直销、加盟、配送三种形式建设现代农村流通网,并通过供销超市帮一点、县镇二级财政助一点、经营者出一点的“三个一点”方法解决建设资金。县供销超市对“放心店”实行“统一配送、统一形象、统一售价、统一营销、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工商部门对“放心店”实施“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账、一项承诺”的“五个一监管”。“放心店”创建工作完毕后,由绍兴县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标准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

  社会参与,实现农村维权网络化。目前,绍兴县已建成县、镇、村三级消费维权群众监督网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监督员的业务素质,绍兴县以镇(街道)为单位由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对全县所有监督所、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还要求监督员积极参加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监督站、监督员的作用,绍兴县注重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多元合一”的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普遍建立。(邵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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