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4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周颖) 今天,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省对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了部署。
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城镇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我省从2006年10月开始进行普查准备和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今年2月份,我省将全面入户调查,普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
据介绍,此次普查取得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仅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既不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也不作为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此外,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所取得的资料,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会对外公开。
副省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