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劳动合同法:“黑砖窑”案推动全票通过
· 劳动合同法:“黑砖窑”案推动全票通过
· 一番博弈
· 一起突发事件
· 多项“民生新规”元月实施
· 一部法律
· 一波三折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1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波三折
立法史上前所未有的关注和争议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了《劳动法》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和实施社会保险等问题,结果发现《劳动法》施行情况不容乐观,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明确用人单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主体,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而实际上,从2004年开始由劳动保障部牵头,《劳动合同法》就已经开始了起草工作,但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的执法检查,直接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诞生。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劳动法》的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有积极的重要的促进作用的。”

  一些用人单位侵害职工权益,并不是偶然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的《劳动法》执法大检查,掀开了这个盖子,如何堵住《劳动法》的漏洞成了立法者的当务之急,亡羊补牢的第一步,就从制定《劳动合同法》开始,而这一步也正应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开始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这是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第五部法律,然而没想到引起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收到了19万条意见,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而这时大量来自用人单位方面的意见,如企业的规章制度要经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人单位一方的代表对这个反映意见较大,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稿的修改产生了重要影响。

  然而,法律毕竟需要平衡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表示,《劳动合同法》该保护的要保护,该注意的也要注意,不好简单的说就是保护一方的权益。

  2006年12月26日,已经历经一年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然而各方代表对于这一稿的意见分歧依然很大,但争议的焦点已经集中到了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上。

  2005年到2006年是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高发的两个年份,大量矿难事故发生后,许多矿主刻意隐瞒死亡人数,针对这些突发的事件,《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稿中就特意加入了相应的条款:要求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且要求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要建立职工名册。

  2007年4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般的法律在三审的时候都能通过,然而这部《劳动合同法草案》到了第三稿的时候,在试用期、服务期以及就业限制等焦点问题上,各方面都没有妥协,第三稿的讨论仍然激烈。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今日关注 00010 一波三折 2008-1-2 浙江日报000102008-01-02000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