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汤燕萍 记者 沈建波 陈培华) 近日,海盐县要求全县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销售中实行“保修记录卡”制度。市民购房有保修记录卡,这在全国也不多见。
去年11月,家住海盐县武原镇的王女士购买了某小区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房子交付一个多月内,就因渗水而数次报修,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王女士与物业交涉要求赔偿,但因出示不了书面事实依据,故物业拒绝赔偿,只答应继续维修。
得知以后购房有“保修记录卡”后,王女士感叹:“如果当时有一张‘保修卡’,或许事情就没这么难办了。把维修次数、内容记录下来,并且签上自己的名字,有了这样的书面依据,纠纷就有据可查了。”
近年来,购房者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日益增多。据有关方面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或业主找物业维修时,通常只单方面有记录,业主难以获得详细的书面维修记录。这造成业主与开发企业在维修内容、次数等实质性问题上的“信息不对等”,一旦发生纠纷,业主维权缺乏凭证。
按照海盐县推行的“保修记录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须将该卡交给购房者,作为售后服务的凭证。“保修记录卡”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报修及维修记录由报修方与维修方双方签字确认。
海盐县物业管理处主任朱刚强说,实行“保修记录卡”制度将对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后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和购房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