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这个数字的说服力——从原56%到现在的5%,它代表并说明了浙江三年多来的治超成效,它是浙江治超人心血与汗水的结晶,它的背后是浙江出台的数百份治超文件、举行的十几次治超工作会议,这个数字里有上亿资金的投入,有对数百个生命的挽救,更有四位治超执法人员的壮烈殉职。
治超管理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依法治超的重要前提,也是以理服人的重要依据。
因此法律体系的建设,是浙江治超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之一,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到《关于转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出台,浙江治超政策法规覆盖到了治超工作的每个细节,在今年年中出台的《关于治超检查站规范卸载驳运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超限货车的货物卸载驳运工作,就制定了七项规范措施。
通知要求各检查站坚持自行卸载、自行保管、自行驳运原则,对货物驳运确有困难的,要求治超站给予帮助,并免费提供自有装卸设备服务;要求当地运管部门提供5家以上能够参与超限超载货物驳运的运输企业名单,在治超站内醒目位置予以公告;要求治超站做好货物卸载、保管收费标准和“96520”治理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以便接受纠风、价格等部门监督;明确驳运企业原则上不得驻治超站驳运,因场地条件特殊(如高速公路主线治超检查站)等原因,确需驻站驳运的,要求各市治超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资格联合审定工作,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示;要求治超站建立卸载车辆登记制度和车辆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装卸与驳运企业收取装卸费时必须出具正式发票,严禁使用收款收据。严禁治超执法人员及治超站内工作人员参与驳运企业的营运及相关工作;对治超站监管驳运的执法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制度。参与驳运的企业根据驳运情况,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这些“事无巨细”规范到每个执法动作的文件的出台,有效清除了有可能滋生腐败的死角,肃清了浙江执法的风气,并为浙江治超长效治超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法人员构成了执法主体,浙江治超人用“执法为民”的执法态度,在执法过程中为浙江树立起了积极的治超形象,消除了“治超=收费”这一误解。超限超载被查获,司机第一直觉就是与罚款划等号,他们心里认为只要罚了款就可以一罚了事,开车走人。因此浙江对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超载5%以下的轻微违法车辆,原则上以教育、登记、卸载为主,实施人性化执法管理。
2004年的盛夏,浙江奉化江拔线治超点,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豫字的超限货车驾驶室内,躺着一个七八岁的中暑小男孩,则连忙把孩子抱到处理室,为其敷冷毛巾、服用防暑药品和矿泉水,直至半个小时后孩子恢复元气。这个故事是浙江治超人员“人性化”的一个缩影,面对驾驶员暴力滋事、无理取闹、拳脚打骂等抗法行为,浙江治超人皆以智勇、耐心、责任心应对,以迎难而上、积极负责的态度,抒写了“浙江治超”的坚定决心,捍卫了法律法规的威严,并直接促成了全省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由治理前的56%下降到5%以下的这一卓越的治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