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4日,专门从事民间反扒的“武汉志愿者联盟”,展开了该联盟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反扒行动,抓获23名扒窃嫌疑人。“罐子”(网名)参与其中。
在青年路车站,“罐子”和同伴发现一个小偷杨蛮刚从一位准备登上公交车的女子包中摸出一个钱包,立刻上前制止。杨蛮见状将钱包放回包中,并开始与网名为“绝对NO暴力”的志愿者扭打,其同伙七八人也上前协助围攻志愿者。女性志愿者“狼MM”上前帮忙也遭围攻,赶来增援的志愿者“九头鸟”则被众小偷打晕在地,杨蛮趁机咬了“绝对NO暴力”大腿一口后逃脱。在跨越隔离带花坛时,杨蛮被志愿者的一声大喝吓到,一头栽倒在地上并陷入昏迷。与此同时,另一组志愿者赶来增援,一举抓获3名嫌疑人。
志愿者“九头鸟”曾对媒体承认,由于小偷挑衅并反抗,志愿者们用甩棍击打了杨蛮的腿部。警察赶到时,杨蛮腿部肿大,且头部右侧有一包块,公安机关将其带到武汉同济医院检查拍片,结论为无任何异常。公安机关在将杨蛮置留24小时盘查后,由于失主、赃物均已失去,尽管其为惯偷,仍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
事后,反扒志愿者曾两次遭到小偷团伙的报复,并有志愿者受伤。
10月21日,也就是反扒活动28天后,外出“活动”的杨蛮猝死,在其同伙指认下,网友“罐子”被认为在9月24日当天用甩棍击打死者头部,造成包块诱发死者血管爆裂致死。12月12日,“罐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2月26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的不予起诉决定书称: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至此,闻名全国的“罐子事件”告一段落。
“有人说我是英雄,其实我不是。刚进去时,觉得很委屈。不过,我从来没放弃过。我相信我会出去。”早在7月24日,“罐子”就已经取保候审出了看守所。但直到11月9日,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他的心才算真正放下来。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