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 张旭东 王宇) 中国人民银行20日宣布,自12月21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六次上调银行基准利率。
根据决定,自2007年12月21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7.29%提高到7.47%,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央行表示,此举旨在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此次调整有利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明年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将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6.9%,创今年月度新高。1至11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6%。
央行负责人表示,2007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受食品、能源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加大。为稳定公众通胀预期,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人民银行决定再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