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我国的特大城市想到要靠推行“道路拥挤收费”的方法来缓解交通拥堵,可能是因为国际上的许多大城市,像英国的伦敦、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挪威的奥斯陆和特隆赫姆、意大利的罗马等都已经这么做了。
如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从今年8月1日起,凡在6点30分到18点30分之间驶入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车辆,都要缴纳交通拥堵费,费用从10瑞典克朗到20瑞典克朗不等,约合1.4美元到2.8美元。
收取拥堵费后,斯德哥尔摩交通流量下降了20%。
最早开始用这个办法的城市是新加坡。新加坡早在1975年就开始征收车辆拥堵费,针对交通繁忙的路段和区域进行收费。其实早在上海的消息传出来之前两周,深圳就曾邀请4位新加坡的专家来介绍这一方面的经验。
据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林升隆博士介绍,由于上世纪70年代技术落后,新加坡只能进行手工收费,要求车辆进入中心区必须购买“区域通行证”(除4人合乘以外)。没有此证进入拥挤路段将视作违法。即使是这样,该措施实行以后,中心区高峰时段交通量下降了45%,平均车速从18公里/小时提高到35公里/小时,乘坐公交出行率增加了近50%。
自拥堵费于2003年2月17日开始征收以来,伦敦市长利文斯通和伦敦交通局就一直致力于控制此方案的庞大支出。目前它由一家名为Capita的公司负责运营,到2009年,这家公司将总共有3.3亿英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