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下旬开始,在嘉兴市工作、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始逐步领取新居民居住证,以全面取代沿用已久的暂住证。从2008年1月1日起,嘉兴将在全国率先告别“暂住证”。
更具改革意义的是,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区别不仅仅在于一字之差。
作为浙江省的试点城市,嘉兴的居住证制度改革,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在别处”的情形——居住证将与社会保障、就业、居住、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等挂钩,使持证者享受一定的嘉兴市民待遇和优惠政策。
比如,有了这张居住证,外来务工者大病可以享受政府救助,还可申请当地的低价住房,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本人还可落户,他们的子女就学不用再交借读费。
让更多的新居民平等地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局长翁勤雄说,从前几年的“外来打工者”到“新居民”,是一种身份称呼的改变;而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则具有实质性的突破意义,它将给嘉兴180万新居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吸引更多高素质、有技能的新居民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