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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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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槛”不同待遇不同
三类居住证背后的体制创新
· 什么样的人最受欢迎
“积分”背后的和谐诉求
· 体现平等保障
居住证才“实在”
· 新居民居住证:改变的不只是身份
· 把身份权利转变为居民权利
嘉兴新政的阶段式改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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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把身份权利转变为居民权利
嘉兴新政的阶段式改革价值

  根据测算,推行新居民居住证改革后,嘉兴市财政每年用于新居民子女就学的投入在1亿元左右,计划生育需要投入每年3000万元,还有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翁勤雄说,“居住证制度的核心,就是给新居民以一定的市民待遇,需要一定的公共财力来投入。当然,这并不是恩赐,而是落实和保障新居民权益,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嘉兴将居住证制度改革视为“渐进、阶段性”改革。有关人士认为,嘉兴进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所起的作用可能要到10年、20年后,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全显现作用。但是,在现有条件变化之前相当长的时间内,需要这种过渡性、阶段性的政策。而这些政策都要以最低成本和最高效果,达到既定目标就要适可而止。

  事实上,嘉兴新居民居住证制度的价值,也就在于此。

  居住证改革方案确定的是“循序渐进原则”。它强调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既有多年积累的矛盾需要解决,也有新的难题需要破解,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

  正因如此,人们看到的居住证制度,强调的是对附加在户籍上的权利的剥离,而不是户籍本身。

  也就是说,一位外来务工者在获得嘉兴居住证后,享有了嘉兴市赋予新居民的各项优惠政策,但同时又不用把户口迁到嘉兴。

  这样,他在现阶段,还可以享受其户籍地政府规定的附着在当地户口上的各项政策——农民可以继续保留在老家的宅基地、耕地,执行农村计划生育等政策,城市居民可以继续享受当地在子女就学和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各种社会保障。

  而在另一方面,他一旦离开嘉兴,居住证上的“市民待遇”也就随之取消。

  翁勤雄说,户籍本来只承担登记居住地的功能,后来附加了各种权利和福利后,才演变成为身份问题。现在,嘉兴实行的居住证改革,就是以居住证代替户籍的部分功能,从而将身份权利转变为居民权利,“人在有权利、人走无权利”,从而实现身份平等。

  人口流动是工业化中期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普遍现象,我们不能照套西方发达国家松散型的迁移模式,但我们可以朝身份平等的要求积极推进。仅从这一点上说,嘉兴的探索,就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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