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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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受虐小保姆
一审获赔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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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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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受虐小保姆
一审获赔44万元
受人关注的“珠海保姆被虐案”民事赔偿案,近日一审判决被告魏某赔付保姆蔡敏敏44万元。蔡敏敏在诉讼请求上要求的赔偿额逾90万元,经庭审,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认可赔偿额为44万元。蔡敏敏一方认为这一数额不合理,已提起上诉。
香洲区法院认定魏某对蔡敏敏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对蔡敏敏提出的10项赔偿要求中的9项给予了部分支持。被拒绝的一项赔偿要求是蔡敏敏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诉求额为20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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