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在一个大杂院里的董先生和邻居张先生闹上了法院。原因是董先生忍受不了张先生晚上睡觉的鼾声。近日,这起有趣的相邻权纠纷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董先生说,他自32年前就住在这个大杂院里。此后,张先生一家搬来居住。今年5月,张家自行翻盖房屋,房屋翻建后,张家两口子搬到自建房里来居住。把床放在窗下,开窗而睡。晚上鼾声极大,使他不得安眠,不得不起床敲窗户示意不满。而且张家的自建房离他家也就两米,影响他家通行、采光和通风。董先生认为张先生侵犯其相邻权,要求对方拆除自建房。
在法庭上,张先生的妻妹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对于董先生起诉的理由,张女士认为“太无理了”:“我们在自己家里打呼噜碍不着别人,他晚上经常敲窗户吵得人睡不了觉。”张女士庭上答辩称,张先生一家在大杂院里住了十几年,去年5月在原址上进行翻建,没有超出范围,翻建时没有对董先生作过任何承诺,董先生要求拆房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物权法实施之后,已经有几起相邻权纠纷诉至法院。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耀忠律师说,物权法有一条原则性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但是打鼾应该够不上噪声的标准,如果有影响也是轻微损害。(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