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5版:
国际国内要闻
3
4
·
“十一五”航天
“锁定”九大任务
·
“俄罗斯不是伊拉克”
·
贝·布托回到祖国
·
坐公交出行越远越合算
·
非香港学生毕业后可留港工作
·
太空跳伞两年后有望实现
·
陈水扁当局执意推动
“入联公投”已陷疯狂
·
党的六大
·
尽快批准欧宪新条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7年10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
非香港学生毕业后可留港工作
据新华社香港10月1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孙明扬18日在出席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允许非本地学生在毕业后可以留港工作。
孙明扬说,非本地学生毕业后留港工作,他们从事的工作必须聘用学位持有人,而薪酬福利条件也须达到市场水平。如有关学生为应届非本地毕业生,他们可不受限制地在毕业后继续留港,逗留期限为12个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