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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5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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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医疗机构调剂制剂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5 药品委托生产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6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7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9 药品广告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0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11 医疗器械广告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2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5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6 科研、教学单位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购用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7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购用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8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9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 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1 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2 疫苗经营许可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3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审核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4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 《反兴备剂条例》

25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许可证审批 《反兴备剂条例》

26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7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8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9 毒性药品收购、经营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30 科研和教学单位购用毒性药品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31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2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3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核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4 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5 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6 药用辅料注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7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资格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8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9 执业药师注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区市一级药监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许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4 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5 毒性药品收购、经营指定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县(市、区)一级药监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 毒性药品收购、经营指定许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药监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进口药品通关单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杭州市、宁波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47项)如下: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9项)

  药监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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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公告 00015 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2007-9-24 浙江日报000152007-09-2400025;浙江日报000152007-09-2400026;浙江日报000152007-09-2400027;浙江日报000152007-09-24000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