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人防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1项)如下: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人防工程拆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3 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4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8 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9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0 人防工程改造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1 人防工程报废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设区市一级人防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人防工程拆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3 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4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8 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9 人防工程改造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0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县(市、区)一级人防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人防工程拆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市辖区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各市人防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同上
3 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同上
4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同上
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同上
6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同上
7 人防工程改造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同上
8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同上
9 公用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同上
10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