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学者将目光聚焦在文化商品之外的技术、体制、环境等领域去寻找文化产业的出路,而对于构成文化产业之核心的文化商品甚少置评。事实上,相对于技术手段、市场体制、经济环境等外在条件而言,文化商品是文化产业价值链的中心环节。文化产业的发展,说到底将取决于文化商品的发展。文化商品的发展以及规模化生产和传播,是文化产业形成的前提条件。
要发展文化产业并以此来传播先进文化,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将视野收回到文化商品上来。第一,要凸显其作为商品满足消费者即时需求的能力;第二,要凸显其作为文化载体承载、表达价值、意义的特殊性。只有承载和表达文化,文化商品才能从本质上与其他物品区别开来。首先是“文化”,然后才有产业;首先是文化的竞争力,然后才是经济的竞争力。如果文化商品依旧停留在文化产品阶段,那么,它就不具备被大规模复制传播的内在条件;如果文化产业的产值和市场份额不是由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商品带来的,那么,它的产值高低与先进文化的传播和文化竞争力的增减就没有太大的关联。
文化商品,说到底是用最富有感染力的、美的艺术形式将民族、大众的共通价值和情感抒写、表现出来,以引起消费者的心理共鸣和精神愉悦。善于捕捉现实生活中最具表现力量和具有时代典型意义的形象、细节和情境加以艺术表达,是文化商品获得“美的素质和属性”亦即使用价值的唯一路径。由于中国的文化产品商品化转换尚处于初始起步阶段,面对市场的作用力,许多生产者愕然之余不知所措,不仅误读消费者的需求及其所形成的市场信号,而且误读市场经济生活中的艺术生产规律,常常失却了表达民族、大众价值、情感、共通情怀的功能,文化商品也就不再具有文化意蕴。
因此,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弘扬优秀的民族先进文化,除了要从技术、市场、环境等因素入手改善产业运行的客观条件之外,还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文化商品的生产理念,以民族、大众价值、情感的深刻表达提升其美的素质和属性,从而提升其满足消费者文化需求、拓展市场、带动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的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