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8月29日消息 备受各界瞩目的反垄断法草案有望于30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9日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这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反垄断法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普遍认为,这个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最新的反垄断法草案增加了有关条款,严厉禁止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垄断行为。根据草案的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撤销登记。
草案三审稿规定,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针对这一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建议在草案“垄断协议”一章中增加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并建议在草案“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根据最新的反垄断法草案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只是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不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