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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07]42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坐落在临海市区双林路与临海大道西南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双林路西侧、

临海大道南侧 139282 住宅

商业 1.75~1.80 28%~30% 30% 70

40 20000 52000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入挂牌报价出让。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大洋分区)临开规字2007第086号编制地块规划。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外地企业或个人中标后,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inhai.gov.cn)。

  竞卖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在2007年10月20日前再支付出让金2亿元,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07年11月20日全部付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5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下午4时整,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 系 人:潘先生、邱先生、卢小姐     联系电话:(0576)85280089、85280237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账号:1207022109049207856     (市工行)         930101040002132         (市农行)

  330666135012214000000025 (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         (市商业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        (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 (市农联社营业部)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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