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濒临破裂的婚姻,是干脆了断,还是忍气吞声?广东省妇联近日发布了《“十五”广东妇女发展报告》,其中有观点认为,为减少草率离婚现象,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试离婚”。对危机边缘的婚姻,“试离婚”提供了第三种选择,但能否成为挽救婚姻的良剂?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学者。
观点 “别居”制是“缓冲带”
在报告收录的《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一文中,作者郑晨指出,面对广东离婚人口绝对数的不断增加及离婚率的提高,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的“试离婚”。让当事双方正式离婚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形成缓冲带,然后再考虑是否离婚。文章指出,中国约有1/10的离婚当事人复婚,说明“别居”制度有合理价值。考虑住房等现实因素,建议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城市试行“别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
郑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存在很多草率结婚和离婚的现象,很多年轻人,特别是“80后”,结婚“闪”,离婚也“闪”。在大量80后年轻人步入婚姻殿堂的今天,实行“别居”制代表一定的现实需要。
争论 “洋为中用”不可行
婚姻问题专家、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鲁英认为,“别居”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概念。她说,很多西方国家,婚姻文化与中国存在很大差异。它们对婚姻保护很严格,在中国封建社会丈夫可随意“休妻”的同时,很多西方国家禁止离婚。
鲁英指出,即便在今天,一些西方国家还传承了对婚姻最大程度的保全思想,设立“别居”制度。鲁英认为,婚姻出现问题时,最有效的方法是依靠当事人自我调节和相关部门调解,不需通过法律规定“别居”制度。
鲁英认为,与其在婚姻结束时进行挽救,不如在婚姻开始时进行指导,婚姻指导学校的设立将更有效。
探讨 效果看夫妻心理距离
全国妇联婚姻指导师项目督导员、广州向日葵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医生胡慎之指出,衡量“别居”制度是否有效得从两方面看。处在危机婚姻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心理距离感比较近,只是一点不如意就勃然大怒,属“窒息型”婚姻。这类情况,分开一段时间会有助于他们重新认识自己、认识婚姻,确实能起到一定效果。
胡慎之指出,对彼此心理距离很远的人,分居只会让他们离婚姻越走越远。但离婚前一段分居也有积极作用,可为离婚做更多准备,特别是心理上的准备。这样,会减少离婚后成仇人的情况,也可为下一个婚姻做好准备。
建议 实行也不应长期分居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高穗生则认为,“别居”制度提出要当事双方分开生活两年,时间跨度太大,并不适合婚姻修复,特别是不利于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的权益保障。
她指出,面对不同当事人,“别居”制度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如短暂分开能起到冷静和缓解作用,那长期分开只会加剧婚姻解体,因为长期分居带来的子女教育和夫妻感情沟通等将成为新问题。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当事人,“别居”可能成为转移财产、制造争端甚至另寻新欢的平台。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作为法官在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判决的依据。胡慎之指出,“别居”制度实行后也可能成为部分人搞诡计的借口。(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