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24日讯(通讯员 王佐兴 陶京津 记者 黄宏) 今年8月10日上午,泰顺县彭溪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一人轻伤。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泰顺县检察院今天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陈克信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7年8月10日上午,陈克信驾驶闽J83929号轻型普通货车,从彭溪大桥驶往彭溪镇方向。7时38分许,途经泰顺县原58省道彭溪大桥至彭溪车站0KM+400M路段,遇从泰顺驶往苍南由蔡庆恩驾驶的浙CG5233号中型普通客车交会时,两车左侧发生刮擦,中型普通客车驶出路面,坠入公路右侧路外的水库中,造成车内包括司机在内的16人当场死亡、一人轻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及时派员参与事故调查。经交警部门认定,陈克信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与对向机动车辆交会时,占道行驶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蔡庆恩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客运车辆未按规定载客,在视线不良的路段超速行驶,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另一原因。陈克信与蔡庆恩应承担这起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