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工养老保险成为社会关注之焦点,更为广大农民工所急切盼望。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已研究拟定。该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国务院审批,届时农民工可以无障碍地参保。
在此之前,少数省份如四川、河南等已出台省内农民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但只是省内“通行证”,尚存局限性。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拟定的养老保险办法,属于国家层面的第一个农民工养老保险法规,意义重大自不必说。
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当然是福音。不过,好事要办好,这里头,一方面要让广大农民工了解政策,另一方面也要倾听广大农民工的呼声,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那么农民工对养老保险有何想法和期待呢?笔者认识几位在南京打工的四川籍民工,他们感到三点忧虑,一是担心企业以种种借口拖延甚至不为农民工缴保险;二是担心自己失去工作时,无钱承担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三是担心身无定处,四处漂泊打工,养老保险不能跟着个人走。管斑知豹,他们的担心实则反映了广大农民工的隐忧。
农民工的最大特点是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大。笔者以为,农民工养老保险需要针对这些特点有的放矢,体现三方面特色。首先要设置各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养老的责任和资金投入条款。目前农民工中签订短期合同的不在少数,工作和收入时有时断,很不稳定,当他们失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中止了为其缴纳保险的责任,无工资来源,“个人按本人工资5%缴费”又从何而来?其次要加大对企业不履行投保责任的处罚。现实情况是,很多用人单位用明的或暗的,想方设法逃脱给农民工缴养老保险,而行政处罚又收效甚微,这就需要强化法律惩罚力度。第三,农民工养老保险要成为“全国粮票”,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方便使用。
(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