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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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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先进 振奋精神 激励斗志
· 跟武警叔叔学一招
· 要闻简报
·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
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
· 魏剑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 和谐的劳资关系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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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不能少了人文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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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魏剑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本报杭州7月23日讯(通讯员 王友才 记者 黄宏)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魏剑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魏剑明生前是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他的带领下,云和法院连续5年在丽水全市法院系统的案件审结率、裁判正确率、调解率、执行率名列第一,平均办案审限最短;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通“追薪绿色通道”,促成了当地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建立;实行院长随时接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使该院连续5年没有一起越级上访案件,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表扬。去年4月12日深夜,魏剑明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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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魏剑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2007-7-24 48256F32002924A64825732100299C7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