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22日讯 (记者 杨军雄 通讯员 张力) “经过贵报的努力,我的货物终于免费退回来了,十分感谢你们。”今天,萧山珍宏花边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大荣再次给本报“报网零距离 消费气象站”栏目热线打来感谢电话。
“快递公司送货迟到了,把我生意耽误了不说,还要我付返回的路费,真是想不通!”上周四下午,陈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6月23日,他委托顺丰速运公司萧山分公司运送一件货物给深圳的客户,而且反复交待前来收取快递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在第二天送达客户,否则这笔生意可能会泡汤。
“当时,顺丰速运萧山分公司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根据公司规定,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都承诺第二天送达”,陈先生说,结果还是不知道为什么给耽误了——货物第三天才送到客户那里,客户正好出国去了,于是以迟到为由拒收了货物,这笔生意不得不告吹了。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要求速递公司把滞留在深圳的货物退回萧山。该公司却提出,要支付400元的寄回费用才能退回。“不是付不起400元钱,主要是心里不是滋味。”陈先生说。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货物快递单号,笔者当即拨通了顺丰速运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向该公司客服人员反映了陈先生的遭遇。该客服人员查询了货物快递单号后表示的确有这么一件货物在深圳,但是,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在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才能回复。笔者随后又拨通了顺丰快递萧山分公司的电话,向他们郑重声明遵守合同承诺的重要性,请他们务必重视消费者的利益。
当天下午下班前,顺丰快递公司萧山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给笔者打来电话。该负责人表示:一定会给出让陈先生满意的答复。上周五上午,笔者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得知这件拖了20多天的纠纷终于有了结果,该公司经过与陈先生的协商,答应免费退回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