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访了相关部门和人员之后,记者向网友“一壶”转达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西湖捕鱼”的不同意见和解释。对于这样的答复,一壶的反馈如下(摘录):
公共事务有公共监督总是桩好事。
记者采访相关职能部门和养鱼户,给我们带来更加丰富的信息。这体现了媒体对公共事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知情、参与、监督的机会。相关部门、人员的回答,应该说许多数据比较专业,比较丰富。
问题是,公共利益,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各个方面的立场角度不一定相同,一方认为合理的事情,从其他人的角度就可能认为不合理。同时,像西湖捕鱼这样的事务,也涉及到公共利益,需要在公众监督下透明地进行。凡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公共活动,也有利于消除公共的误解,真正合理的解释,可以让大家包括我信服。
我还有几点建议,希望媒体代为转达。怎样的捕养鱼行为最有利于西湖生态,能不能让大家都参与讨论,吸收市民的意见?还有,承包捕鱼,是不是应有总量限制?而且对小个体限捕外,是不是也应该有大个体的限制,把104斤的大鱼、在西湖生活了数十年的老鳖都抓起来,我个人觉得总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