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职工工资连续四年两位数增长。然而,许多百姓感觉自己的工资增长与统计数据有差距。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对此进行了解答。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2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422元,到2006年达21001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12.0%,比同期GDP增幅高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不管是在哪一类企业,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都有增长。”邱小平分析,造成百姓对工资增长的感觉与统计数据存在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概念,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并不意味着广大职工的工资都能够按照同样的水平增长。必须看到,在职工工资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正逐步扩大。
“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工资快速增长会直接拉高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的统计数字,从而有可能掩盖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有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下降的实际情况。”邱小平指出。
近年来我国住房、医疗、教育等消费价格的上涨,增加了职工家庭的消费支出,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工资增长的效果,有可能造成低收入职工对工资增长的感觉不明显,工资涨了,但相应消费支出也增长了。
另外,我国现行的工资统计范围只是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没有包括工资水平一般偏低、增长较慢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工资分配问题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也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现在分配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是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特别是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增长相对比较缓慢。
当前,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问题依然存在,与其他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2000年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
新华社记者 刘铮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