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如下:
省人事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项目设定依据 备注
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由省外国专家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境外组织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设立、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设区市一级人事编制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3 设立、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县(市、区)一级人事编制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3 设立、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人事编制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人事编制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改变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