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本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5项)如下:
省劳动保障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 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6 设立、撤销技工学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浙江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7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8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0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1 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审核 《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设区市一级劳动保障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