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郑州中原区金水河岸,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玩耍时掉入深水中,河岸边的二三十名路人围观,只有两名男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女孩最终得救了。这两名救人者事后悄然离去。一个星期后,有人证实,见义勇为的周林生、赵庆(均为化名)其实是常在附近活动的小偷。
面对记者,这两位救人英雄并不避讳他们的小偷“身份”。周林生说,“老实本分的人不愿意和我接触,我见他们也自卑,时间长了我也就习惯了在别人眼中的‘坏人’角色。”
诚然,小偷人人厌恶,但小偷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格、就有尊严,也就有道德良知。在生死考验面前,良知让他们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妨扪心自问:假如当时我也在现场,或者将来万一碰到类似事件,我会有什么样的表现?当勇士还是看客?可以说,两位小偷的见义勇为之举,给那些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奉为处世哲学的“好人”们树立了一个标杆,补上了一堂很及时的社会公德教育课。
见义勇为不分贵贱,不能因劣迹而被轻看。周林生说,我们确实平时经常犯错,但这和我们救人是两码事嘛。是的,在救人的那一刻,他们不是小偷,而是热心勇敢的公民。建议有关部门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给予他们精神和物质的鼓励——由于这种鼓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由有关部门主动提出和实施,在申报和宣传中,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当然,肯定并提倡他们的义举不是纵容犯罪,也不能影响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笔者所担忧的是,这些曾经误入歧途的人,他们目前的生活越来越边缘化了,正如赵庆所言:“不知不觉中,我离正常的生活越来越远。”他们挽救了一条生命,谁来挽救他们的灵魂?如何将他们拉回到正常生活之中,帮助他们做回真正的好人?解决这些问题,比奖励来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
(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