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中拿出一本“特殊的家庭收支账”给笔者看。上面清清楚楚地记着他家每天的全部收支情况,其中6月17日是这样记载的:“杀猪1头,劳务收入50元,菜0.42公斤支出1元钱,石蟹0.46公斤支出5.5元,巧片(绍兴一种油炸类食品)0.5公斤支出5元……”
许海中是绍兴县富盛镇富盛村农民,家里共有4名成员,除了他自己外,还有妻子、儿子和父亲,是富盛村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的一户家庭,2003年的11月份,他家被列为县农村住户收支登记家庭之一。从那时始,许海中担任起这个家庭收支账的“记录员”。
他告诉笔者,刚开始时,觉得这账记得有点儿繁琐,一点点儿支出都要记在账本上,很不习惯,尤其是开头,他买小菜一般不问价格,觉得买点小菜与人讨价还价不像个男人,可为了记账,他买小菜时就要问摊主菜价。现在,电子秤上有价格,看看就知道了。妻子本来也是个爽快人,觉得卖菜者本乡本土的,问价不好意思。他要求妻子一定要弄清楚价格,妻子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一天赚一元钱的活儿(被调查户每年补贴280元),不做也罢”,他认为这不是赚一元钱的事,而是一份责任,答应人家的事一定要做好。
有件事让许海中甚感欣慰。有次他准备记当天的收支账时,发现账本里有三四行不是自己写的数字,仔细一看,原来是十五岁的儿子写的,将这天自己买鱼钩、棒冰等支出写进了家庭收支账上。从那时起,儿子便将自己每天的收支记在登记本上,让许海中省心不少。
许海中的父亲业余从事杀猪业,收入不低。每次老人领了杀猪工钱,购买农药水、化肥等,都会主动跟许海中说一下,提醒许海中把他的收支情况记到账本里。就这样,在家人的支持下,不管支出是几毛钱,还是几元钱的银行利息收入,许海中都一一记录下来。
“记账最忙时要数过年,春节时农村家庭花样多,我这记账的内容也就多,多的时候一下子得记上两三张,不花些时间还真记不下来。有时上完夜班回来,半夜醒来的妻子,也会告诉我白天的收支情况,我呢,趴在床上记。”许海中说。
有人常用“一元一天的收入”来取笑他。面对这些,许海中有自己的一番见解:“要么不做,既然做了就当回事认真去做,这样对国家统计才有用。”
据了解,许海中所在的村收支调查登记户共有10户,全县则有几百户。每个月底登记户将“流水账”交给村里的文书,文书再上交给县农村调查队。县长常常在人代会上自豪地公布:“我县去年农村人均收入……”,数字,就是这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