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7版:品牌周刊
3  4  
PDF 版
· 品牌闪烁“海之门”
· 同康 百年老树发新枝
· 椒江实施品牌联络员制度
· “海正”医药界的品牌明星
· “宝宇” 七载跨越向名牌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6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椒江实施品牌联络员制度
推动品牌兴区进程
  日前,台州市椒江工商分局在全区4000多家在册登记企业中各设立了一名品牌联络员,通过品牌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起工商部门和企业在品牌建设工作上的互动互促机制,以推动品牌兴区进程。

  近年来,椒江工商分局按照“政府统领、工商推进、部门参与”的品牌建设工作框架,充分发挥职能,全力助推企业品牌建设。为保持在全台州市的品牌建设领先优势,推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该局以实施品牌兴区战略为契机,积极贯彻“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制订了一系列助动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企业品牌联络员制度便是其中的措施之一。

  一、设定选拔条件,明确工作职责。在企业设立品牌联络员,首先是在各企业中选定一名具有一定商标品牌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作为工商部门的品牌联络员。其次,明确企业品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企业需申请商标注册及注册商标变更、续展、转让、异议、争议和争创驰(著)名商标时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做好企业商标日常使用与管理工作;定期向工商部门通报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参加工商部门组织的商标专业培训和专业会议;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现他人有假冒、仿冒商标或者其他侵权行为时,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

  二、定向开展帮扶,加强行政指导。该局系统内部则从科室到工商所及每个工商干部,按照分段划片的原则,由每名干部联系若干家企业,并将联系干部姓名、电话和系统内开通的各类投诉电话函告企业,要求每个工商干部经常与企业保持联系,定向开展帮扶活动,同时明确行政指导服务的内容:提供政策性咨询;提供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企业品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出谋划策;实施“维权护企”工程,及时反馈企业投诉信息,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政企双向互动,彰显制度成效。企业品牌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架起工商部门和企业间互动合作的桥梁,有力地推动了“椒江‘十一五’商品品牌发展规划”的进程,既提高了工商部门的工作效果,又大大提高了企业创牌积极性。至5月底,全区新注册商标10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形成了家家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该区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也十分踊跃,有3家正通过各种途径申报国家驰名商标,5家企业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7家申报市级著名商标。    

  王桂红 周智勇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品牌周刊 00007 椒江实施品牌联络员制度 2007-6-16 浙江日报000072007-06-1600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