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6版:国内要闻
3  4  
PDF 版
· 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 要闻简报
· 二氧化碳排放
每年可减1亿吨
· 这是变相的“统独公投”
· 河北一老人
被批准为烈士
· 希望台方执行已达成的
奥运圣火入台共识
· 已受理上海磁悬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 高温下工作
中暑算工伤
· 潮州广济桥将修复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6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
高温下工作
中暑算工伤

  据新华社天津6月13日电(记者 邹兰) 近一时期,我国许多地区持续高温。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职工应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介绍,按照我国2003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盛夏时节,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6 高温下工作
中暑算工伤
2007-6-14 48256F32002924A6482572F90046108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