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5版:专版
3  4  
PDF 版
· 浙江农村消防工作开创新局面
· 一切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7年6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政府领导 完善规划 建设队伍 立体监管
浙江农村消防工作开创新局面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的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要求,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增强农村抗御火灾能力。目前,全省已建“五有”专职消防队503支,配备各类执勤消防车650辆,消防队员5229名;已建“五有”义务消防队5693支,配备各类执勤消防车279辆,消防队员56470名。全省已初步建立以农村专职消防队为主,义务消防队为辅的农村地区消防灭火救援体系,在扑救农村火灾中起到了“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镇”的良好效果。

  政府领导 群防群治

  构筑新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的农村消防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我省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条文,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6年9月,省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会议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2007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省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年底进行考核。

  为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农村消防工作,省政府确定了湖州安吉、台州温岭、宁波象山、绍兴的绍兴县等四个地区为全省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地区,制订了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包括建立三级消防管理监督责任体系、编制消防规划、增设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等。各级政府则将责任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措施、责任、考核五到位,确保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以建立消防领导组织责任体系为主线,构筑了政府领导、群防群治的新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加强规划 完善设施

  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针对农村各项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现状,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起草了《浙江省“十一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研究》,提出了统筹城乡之间基础设施的发展,编制和实施县域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9月,全省在杭州余杭组织召开了浙江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现场会,推广杭州余杭和金华义乌消防规划建设经验,并以点带面,有力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防范火灾能力。全省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力推进乡镇消防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全省投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资金共139.9亿元,完成示范村852个,整治村8236个。

  湖州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消防规划要与村庄总体规划一并编制、同步实施,凡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村、镇,其总体规划一律不予审查批准,并明确由建设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编制。为指导各地村庄规划的编制,还下发了《湖州市新农村建设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伍建设等要点进行了明确。同时,还要求实施“家家户户配灭火器”工程,以提高广大农户的自防自救能力。2006年以来,湖州市各县区建设、消防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总体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逐一规范,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187个行政村都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截至2006年底,全省所有334个重点镇、中心镇已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农村消防通道不畅、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逐步实施了整改,全省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依法治火 立体监管

  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农村地区是当前消防监督管理的一个薄弱点,针对浙江农村的实际情况,浙江省消防总队提请省公安厅会同国土、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等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2006年,温州市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平安”活动和全市安全生产“铁网行动”,共组织相关人员800多人次,查改隐患200多处。

  各地还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在农村火灾预防中的作用,建立公安派出所牵头、村委会为主、当地消防部门指导的农村消防监管体系。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新农村警务平台建设,把消防工作作为农村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对农村地区个体、私营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委会负责对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对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防火公约》,对村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整改村民住宅区域的火灾隐患,并定期走访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进行消防指导服务。

  消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向政府汇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嘉兴依托全市54个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954个行政村警务室,落实《嘉兴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基层基础建设意见》,将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工作延伸到村、组、户,并对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回访,有效遏制了农村弱势群体亡人火灾。

  疏堵结合 强化创新

  全力服务农村经济建设

  随着农村旅游经济的不断发展,至2006年9月,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1976个,由于农村房屋建筑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多种因素,滋生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农村“农家乐”经营户、童装加工户、竹制品加工户等农民小型经济实体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这些小型经济实体规模小、生产工艺简单,且一般都设在农民自家住宅内,因此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为此,浙江省消防总队及时向省农办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乐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做好农家乐消防工作的具体建议。省农办、省旅游局共同制定了《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要求各地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必须坚持安全发展、规范经营的原则,并提出“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让从事旅游业的农民兄弟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走致富之路。

  各级消防部门在坚持依法治火、加强监管的同时,也注重“堵、疏”结合,强化服务引导,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湖州市安吉县率先制定出台了《“农家乐”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旅游部门、公安派出所、“农家乐”服务中心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了全县400多家“农家乐”的消防安全管理。

  广泛宣传 强化素质

  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浙江省从2003年就开展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并承办了公安部消防局部分省市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观摩会。全省消防机构还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以消防宣传“四进”为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农村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2006年,浙江省消防总队开展了以“牵手民工平安创业”、“牵手学生走进红门”、“牵手老人远离火灾”等“三牵手”活动为载体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同时,提请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了“百万民工消防安全大行动”。还相继开展了“百场消防文艺进乡村”、“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等活动。同时,编写了消防科普读物,免费向各级政府、乡镇街道和农村群众赠送50余万册。

  同时,各地针对农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等特点,按照“贴近村民,打动人心,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原则,利用镇乡农民赶集人员集中、辐射面广的机会,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解答老百姓对消防法律的疑问,以及现场演示一些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面对火灾、家庭煤气泄漏等险情时如何逃生,让农民们能提高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能力。

  通过进一步巩固农村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多形式的消防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初步形成了“人人参与消防工作、村村远离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5 浙江农村消防工作开创新局面 2007-6-4 浙江日报000052007-06-0400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