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外出经营办理税务登记
问: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其施工期超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80天的有效期,在施工地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企业还能否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吗?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80天。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该纳税人已经按要求在生产经营地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无须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办税大厅可代开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个墙基材料企业,烧煤渣砖要用柴火,但农民出售柴火没发票,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去哪里开发票?
答:各地税务机关在办税大厅均设有代开发票窗口,为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个人提供代开发票服务。农户可以到国税机关办税大厅代开发票窗口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金额大的代开发票需要同时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
汽车美容店缴税
问:我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机动车美容(不含清洗),方式是:服务,该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汽车美容店从事销售汽车配件、汽车改装、装潢及汽车修理修配服务,其取得的收入要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增值税;从事汽车清洗等服务,其取得的收入交纳营业税。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