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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风向标:给普通职工涨工资
· 给普通工人加薪不只是道德命题
· 职工工资增幅写进合同
· 工资增长不只是民生之需
· 国企工资不能“只涨老总不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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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工资增长不只是民生之需
  舆论注意到,在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给普通职工加薪之前,曾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其中,一项调查表明,我国国企经营者年薪是员工平均工资的13.6倍,最大差距达到50倍以上。

  近3年来国企员工平均工资增长是较快的,但“平均数”掩盖了矛盾,目前主要矛盾集中在“高”、“低”这两头。从行业收入统计分布看,人均收入排前10位的多是垄断行业。

  统计数据表明,虽然我国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居民可支配收入却增长缓慢,有的群体甚至多年不涨,如果算上通货膨胀,简直是负增长。

  中国工资基本上有四大特征:一是工资增速总体上低于GDP增幅,更低于财政收入增幅;二是行业差距巨大;三是薪酬大部分向高层管理者倾斜;四是工资的身份歧视极为明显。

  在这样的工资结构下,提高普通员工的工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平衡税收与工资的关系,还是平衡垄断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收入,还是均衡国企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收入,还是破除全国范围内对农民工的歧视,都非市场所能为。

  决策者已经充分认识到提高普通劳动者工资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性作用。这是一个好现象,意味着“廉价劳动力”时代开始终结。

  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地方走的是高增长、高能耗、高污染、高税收、低工资、低保障的道路。一是某些企业存在非法用工,劳动者权益无从保障,更毋庸说提高工资待遇;二是不少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尽量压低工资,而劳动者无力与之平等谈判,工资通常由资方说了算;三是部分国有企业分配体制僵化,论资排辈,论级排辈,出力的未必高薪,不干活的反而荷包鼓鼓。因此,即使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角度来看,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也已是当务之急。

  当然,“劳资问题”并非完全指望劳资双方解决,某些政策的默许和法律(执法者)的不作为都是造成当今现实的有力“推手”。

  去年,中央提出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关注工资增长可以视做上述政策的延续,其着意在“提低”,最终是要实现“扩中”,从而造就一个所谓的橄榄型的稳定社会。

  “提低”好,无论对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是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都大有裨益。众所周知,增加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则利于解决广大民众的生活生计问题,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从而为社会和谐奠定必要的基础。这既是民生之要,也是发展之本。

  从国家发改委所提到的五项措施看,提高工资水平,还需在三个方面发力:政府监管要做到信息公开、服务到位、公平执法(不袒护企业、不助长歪风);行业自律层面,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订立行业标准,并严格自查自纠;劳资层面,当前需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能够在多大幅度上提高和均衡国民工资收入,考验着政府的施政能力和水平。民为邦本,民强则国强,民富则国富,民弱则国不可能长久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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