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5日讯 (记者 高丽敏) 杭州市地税局网站近日公布了《杭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从5月1日起,杭州将对出租房开始征税。根据《办法》,房东出租房屋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进行开具发票行为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办法》将个人出租房屋行为分为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居住、个人住房用于出租三种情况,综合征收率(税率)按住房情况、月租金多少、房东国籍等因素分为4.10%至23.70%等不同档次。
为方便计税,杭州市根据房屋坐落地划分了五级标准。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子(包括个人非住房和住房),还按结构分为高档住宅(面积大于等于140平方米以上的公寓)、一般住宅和其他住宅(农村住宅、非成套住宅及非住房用于居住的),不同结构不同地段的房子,有不同的计税租金收入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