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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创建区域品牌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扎实推进出口品牌战略
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 实施名牌培育质量
提升工程内容和成效
·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推进“品牌大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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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培育创建区域品牌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核心提示:

  放眼世界,瑞士钟表、日本电器等区域品牌,有力地推动着区域市场扩张和地方产业集群发展。

  近观浙江,嵊州领带、余姚模具、永康五金、义乌小商品、大唐袜业,这些打着“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烙印的区域特色品牌,正昂首阔步地开拓着全国乃至世界的市场,把更多的特色经济发展成为区域品牌。

  据初步调查,目前我省块状经济的工业总产值已占整个工业的60%以上。但不可否认,竞争力不强、规模偏小、创品牌难等制约着我省众多块状经济产业提升的步伐。

  从2006年开始,我省加大了对区域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浙江省“十一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省经贸系统将重点加强指导和扶持重点块状经济加强创建区域品牌工作。

  完善服务支撑体系

  加快区域品牌建设

  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其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引导中小型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鼓励大品牌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以良好的区域品牌形象吸引国内外的社会资源向区域内流动。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政府推动扶持的行业或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功能,为区域内特色行业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撑,为集群内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新品种、新型号、新花色等技术服务,不断提高产业集群的整体技术水平。

  加快构筑区域品牌发展的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建立信息集散中心,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展示会等会展活动,提升区域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品牌经营、品牌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加强品牌培训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为产业集群培养高素质的技术、管理和技工队伍。

  挥动“有形之手”

  推动区域品牌培育创建

  在省“品牌大省”建设联席会议的指导和协调下,在块状经济特色明显的地区选择一些产业集群开展创建区域品牌的试点工作,为全省区域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各地可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创建区域品牌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区域产业集群可以向省及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进行区域品牌的申报,并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积极争取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的政策资源加大对区域品牌及其区域内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推动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服务作用。行业协会要研究分析行业或区域品牌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行业或区域品牌培育计划,交流品牌建设经验;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咨询等活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公信力较强的评价中介机构,完善和创新品牌建设理论和服务体系,鼓励和吸引国际著名品牌咨询服务机构来浙江设立分支机构。

  依法促进和保护区域品牌。将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产品品牌纳入统一的法制化保护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专用权和品牌称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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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专版 00004 培育创建区域品牌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2007-4-22 浙江日报000042007-04-22000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