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背景
为何要开展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
首先,在全省部署开展该项行动,是制止当前我省起重机械生产使用中的突出违法行为、消除其严重安全隐患的需要。起重设备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备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如冶金、煤炭、化工、电力、交通和制造等产业。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省起重机械使用数量呈现不断增多态势,起重机械行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一些企业为非法获取利润,通过恶性竞争,生产低质、劣质的起重机械,极少数不法分子制假售假和无证制造、无证安装起重机械的问题十分突出,给起重机械的运行留下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安全生产。为消除事故隐患,2006年4月我省质监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一次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从检查的情况看也反映了其问题的严重性。
第二,部署开展该项行动,是有效遏制我省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多发势头的需要。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省起重机械事故情况为:2003年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为10起,死亡9人,占特种设备总事故数的38.5%,占总死亡人数的40%;2004年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为10起,死亡10人,占特种设备总事故数的55.6%,占总死亡人数的55.6%;2005年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为8起,死亡8人,占特种设备总事故数的57.1%,占总死亡人数的57.1%;2006年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为7起,死亡7人,占总事故数的50%,占总死亡人数的43.7%。由此可见,起重机械事故仍处于高发的态势。
从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的种类看,主要集中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港口台架式起重机(码头吊)等三类,合计占起重机械事故的80%左右。其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发生事故特别明显,在2003年至2006年间发生事故数分别为5起、4起、3起和6起,死亡人数分别为4人、4人、3人和6人,分别占历年起重机械事故数的50%、40%、37.5%和85.6%,并且主要发生在中小型民营经济聚集的温州、台州、金华等地区。
从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的环节看,近几年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起重机械的使用环节上,使用环节中出现的问题是当前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在使用环节发生事故有以下共性:(1)管理制度混乱;(2)设备存在安全隐患;(3)违章操作。
造成起重机械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集中在起重机械的吊笼坠落、挤压(剪切)、倒塌(倾翻)和冲顶(蹲底)碰撞。其中由于起重机械吊笼坠落和挤压(剪切)造成的死亡事故占起重机械事故的70%以上。
第三,开展该项执法行动,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执法手段推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