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07年度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
及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为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安全度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各地上报的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由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发文公布并在当地报纸公告。部分领导调整后,新任领导人即为责任人。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重要堤防、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责任并具体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水库主管部门(业主)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依法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的安全行业监督管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