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王国锋 通讯员 廖小清)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十一五”期间,将建70多个标准渔港,总投资达35亿多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将占25.8亿元,力争到2010年全省95%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能就近安全避风。
常年在外从事捕捞作业的舟山月岙村“渔老大”应国平告诉记者,他们最担心的是台风来时不能就近回港避风,导致被困沉船。应国平说:“省里搞标准渔港建设,我们渔民吃上了‘定心丸’,在外捕捞更安心了。”
据了解,我省现有渔港194个,这些渔港不仅为渔船提供避风停泊、渔货装卸等直接服务,还带动了港区加工贸易、休闲旅游业发展,促进了渔区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
但如今渔港已成为我省防灾减灾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于自然淤积等原因,加上单船吨位越来越大,目前我省渔港只能容纳占全省65%左右的渔船,有的因缺少锚泊、系泊、预警装置等配套设施,进港船只碰撞沉船事故时有发生。更重要的是,这些传统渔港基本没设防波堤,防台抗灾标准低,防风能力弱,一旦遭遇台风,将威胁周边120多万渔业人口的安全。
调查显示,由于渔港基础设施差、容量不够,台风来时许多渔船避风被迫舍近求远,我省每年因此造成的油料损耗高达6亿多元。
据悉,我省渔港建设将采取“公办民助”的办法,即防波堤、码头、护岸以及系泊、锚泊等公益性设施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同时吸引民间资金建设贸易市场、制冰厂、油库等经营性项目。对一类、二类渔港建设,市、县分别投入60%、70%,省级以上分别补助40%、30%(欠发达县、海岛市、县则分别为30%、40%和70%、60%)。三类渔港建设以市、县投资为主,省财政按投资额的25%予以补助(欠发达县、海岛市、县为40%)。
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老俞也格外开心。该县几年前开工的健跳渔港因缺用地指标,被迫中途停工。而根据省里刚出台的新规,今后渔港所需土地将优先予以保障。他高兴地说:“这意味着我们渔港建设可以开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