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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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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住店“一日”到底该咋算
  到北京旅游的李女士,凌晨2时入住北京一家三星级酒店时,被告知“到中午12时算一天”。这位自费游者抱怨凌晨入住收费高,认为应改变这一收费陈规。

  住店“一日”起止如何划分?记者采访发现“超过12时加收半天、超过18时加收全天住宿费”,是各地宾馆酒店普遍执行的一种业内规定。

  北京一家五星商务酒店办公室主任表示,宾馆客源高峰时段一般是14时至19时,至于“超18时加收全天住宿费用”,酒店一般执行相对严格些。如果超过这个时候不退房,宾馆、酒店房间再次出售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客房资源就易遭浪费。记者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了解到,按照这一协会制定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加收一天房费。”

  但是,这一行规由于没有对凌晨入住的时间进行规定,引来了不少消费者的困惑。采访中记者发现,关于新一天的计算方法在各地宾馆、酒店五花八门,有的宾馆、酒店以凌晨2时为新一天的计算界限,有的则是4时、6时或7时、8时。

  对于房费结算不合理现象,为何不采取“住满24小时算一天”的做法?一些宾馆酒店认为,理论上说,这一做法具有合理性可以实现,但是对于规范化管理的大酒店来说,目前操作上很难,比如宾馆的计费系统一般是电脑定时自动计费的,财务结算因缺乏周期性难以管理,同时保洁工作也是分时段的。

  然而,观念的打破已有先行者。目前,四川省有宾馆推出“对时”服务,即顾客不论何时入住,住宿一天,可以住足24个小时。业内专家认为,惯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时”收费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合理收费,值得肯定和推广。

  (据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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