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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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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绿色山林成为和谐之地
丽水成功调处山林纠纷疑难积案33起,新增的山林纠纷调处率达97.5%
  本报讯 (记者 黄宏)在县、乡、村三级联合调解下,龙泉市竹垟乡山溪口村一场持续了14年的山林纠纷日前终于划上了句号。丽水市通过加大调处山林纠纷力度,成功化解了不少随时可能产生的纠纷。

  丽水是浙江重点林区、典型山区,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总面积近三分之一。去年全市2000多万亩山林的承包合同要重新换证,涉及184个乡镇、3382个行政村、56.5万农户。与此同时,经过排查,丽水林业部门发现有争议山林面积达13.99万亩。一些陈年山林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影响。

  丽水市以开展山林延包为契机,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作为创建平安林区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调处结合,新案调处与积案调处相结合,依法裁决与协商解决相结合,加大调处力度。同时各级分工,层层负责,市、县级以山林办为主,配以经验丰富、懂政策、懂法律的工作人员组成政策处理小组;村级以调解委员会为主,成立纠纷调解小组。“采取内部消化的办法,通过细致的工作,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常年从事山林纠纷调解的丽水市山林办干部毛小荣说。

  随着矛盾调解力度加大,一个个陈年纠纷纷纷被解决:1997年莲都区峰源乡小岭根村采用以林换路的方式将坐落在双港口的山场林木出让,在采伐该山场林木时,青田县八面湖林场提出山林权属主张,由此引发山林权属纠纷。当事双方矛盾一度激化,上访不断,严重影响了毗邻地区的稳定和林业生产。此事引起了丽水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市林业局先后6次召集有关单位和当事双方进行协调,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去年,丽水成功调处了疑难积案33起,其中省际山林纠纷1起、市际木林纠纷1起、县际山林纠纷6起。随着山林延包工作的开展,丽水市还成功调处了新增的4855起山林纠纷中的4712起,调处率达到97.5%,同时保持了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盗滥伐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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